1.2022年的停工令下来了吗 河北停产三月通知是真的吗

2.1月19日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知

3.2022年最新保定2级响应解除了吗

4.保定新一轮限号表

5.2022年上半年河北承德中小学教师资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的停工令下来了吗 河北停产三月通知是真的吗

4月份保定天气温度_2022年4月保定天气

再过一个月,即将迎来新的公历年2022。而关注日历的朋友也会发现,元旦过后春节的脚步也就临近,两者相隔只有二十多天。此时,有关工厂、建筑工地停工的消息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那2022年的停工令下来了吗?河北停产三月通知是真的吗?

 2022年的停工令下来了吗?

 截止目前,国家和各地并未下发2022年停工令的通知,所以这也意味着明年的停工令暂时还未下来。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列为2021-2022秋冬季需要整治大气污染的城市,可能在2022年1月会面临停工。因为这时候已经进入深冬,像华北地区的雾霾天气出现也相对频繁,若是在某一段时间有重污染天气出现,就会发布相关举措,而其中之前就是停工限产。像11月24日,郑州就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而此次文件的下发,意味着郑州停工令正式到来。下面我带来2022年1-2月份可能要停工的城市如下:

 1.2022河北省停工涉及城市名单

 包括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市、保定市、张家口市、承德市、沧州市、廊坊市、衡水市、雄安新区、定州市、辛集市。

 2.2022山东省停工涉及城市名单

 包括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日照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

 3.2022陕西省停工涉及城市名单

 包括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

 4.2022山西省停工涉及城市名单

 包括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大同、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市。

 5.2022河南省停工涉及城市名单

 包括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

 另外,随着北京冬奥会的临近,近期也传出关停华北等地所有重工企业的消息,但根据11月29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最新会用,未收到相关信息,所以说这一则消息是谣言。

 河北停产三月通知是真的吗?

 肯定是的。截止目前,河北省网站、环境生态部门皆未发布此类消息,所以是不存在的事情。但根据网友描述,其所在工地已经停工一个月了,从十月中旬就开始停了。但这也是少部分,可能是因为其所在工地环保质量不达标造成的。但随着冬奥会的临近,河北可能会加大环保整治,会涉及到停工的现象,但也不至于停工三个月,所以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

 总得来说,2022年的停工令还没有下来,而河北停产三月通知也是的,所以大家不要相信,一切以官方通知为准。

1月19日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知

高阳县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加强管控积极应对本轮污染过程的提醒函》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预计1月20日起,河北省高空转为弱脊,地面受高压影响,南北风交替,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保定市可能出现中度以上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过程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按市大气办指导要求,我县于2022年1月19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依据2021年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Ⅱ响应减排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料场、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煤炭、渣土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洒水等清洁频次。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前提下,经市大气办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层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频次。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村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盯紧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建设项目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减排方式。

三、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预警期间每日20:00时前报送前一日督导检查情况,预警解除后次日16:00前,将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报告,及时报送县大气办。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高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2022年最新保定2级响应解除了吗

2022年最新保定2级响应没有解除。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建议,2022年11月17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16日起,石家庄高空转为脊区控制,地面受弱高压后部偏南风影响,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其中18日-20日,受高湿、风场辐合影响,保定将达到重度污染水平。

保定新一轮限号表

法律分析:保定2021年新一轮限号表与京、津保持一致。(一)自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7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二)自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0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三)自2021年10月4日至2022年1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四)自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4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法律依据:

《保定市人民关于调整主城区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

一、主城区限行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不含法定节日、周六、周日)每日7:00?20:00时。

二、主城区限行区域:主城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三、主城区限行规则: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北京市人民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7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0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三)自2021年10月4日至2022年1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四)自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4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2022年上半年河北承德中小学教师资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教师资格证# 导语 无 从承德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河北承德中小学教师资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要求,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重要提示: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本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全部实行网上审核。为了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加本次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22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2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含在2022年上半年参加过单科考试的考生)。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3)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注:照片为系统自动判定,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及大小上传。)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注:请使用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缓存以便查看网报审核状态。)

 7.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注:户籍在河北省内的已毕业考生不需要居住证。)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注:暂住证、暂住凭证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见附件1)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此专业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双向备案”)在校三年级学生。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廊坊市报考。

 4.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需在毕业后报考。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可凭姓名、本人号码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要求,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年龄要求和身体条件。

 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见附件1)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行“双向备案”)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地点

 1.户籍或居住证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市,居住证所在市报考。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7:00,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

 2.2022年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7:00,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报名信息。注:审核期间已报名考生仍可修改个人信息。

 3.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4月21日24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22年5月9日至5月15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22年5月14日至5月16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22年6月15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到考点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三、面试内容与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技术(新增)、小学全科(新增)。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职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面试科目(代码)详见附件2。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约为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提前6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处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出现“组织”、“为他人提供考试 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7.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录像回放对考试过程进行复查,发现违法违纪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注:所有自备教材原则上应是本学段内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含个人讲义及内部资料,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9.收费标准:根据冀发改公价〔2021〕1643号文件,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

 (二)成绩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明,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使用(黑白、彩打都可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该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后续具体认定工作安排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jszg.edu.cn或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jszg.hee.gov.cn查询河北省的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号)等文件精神,符合免试认定范围的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四)考试日期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

 (五)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就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提出以下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须考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与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2.所有考生提前申请“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河北健康码”中每天连续打卡上报考前14天体温。

 3.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就医,经治疗好转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考试(面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5.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需出示“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效居民、准考证,提交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书》(附件3)、本人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计算时间截止至考生末场考试入场前,两次核酸检测样需至少间隔24小时)。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种形式均有效,详见样例及说明(附件4)。

 6.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接触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7.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有序入场。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8.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六)各考区咨询电话

 石家庄:0311-87060956

 邯郸:0310-3113996,3113963

 邢台:0319-2290718

 保定:0312-5065856,5881917

 廊坊:0316-5908655

 衡水:0318-2120088

 沧州:0317-3175307

 秦皇岛:0335-3087085,3537918

 唐山:0315-2801353

 张家口:0313-2561383

 承德:0314-2131206,2130603

 (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七)参加考试前,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关注各地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变化,随时刷新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考试要求并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3.考生健康情况自我书

 4.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2年4月8日